社区观察|《业委会生存法则》第1版

不废话,上干货。

《业委会生存法则》第一版

零、业委会以生存为第一目标;

一、业委会必须与服务小区的物业公司合作

二、没做过业委会的人无法理解业委会;

三、业委会需要获取居委会的信任

四、业委会卸任,影响力减半;

五、业委会能解决问题,才能维持影响力;

六、业委会要控制小区宣传渠道;

七、业委会要团结业主、主动沟通;

八、业委会要做蝙蝠人

九、业委会要有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;

十、业委会应该花钱,把小区资源转化为自身影响力;

十一、荣誉给为小区奉献的人;

十二、要回报支持业委会的业主;

十三、业委会是个整体,一荣俱荣一损俱损;

十四、业委会主任必须维护全体委员;

十五、对外一致,对内分派

十六、没有居委会喜欢被业委会控制

十七、业委会要和其他业委会组队发展;

十八、斗争不能心慈手软;

十九、想强大,必须提升自己;

二十、在小区内,外人休想打败我;

二十一、新委员必须经过考验

二十二、业委会可以保持独立性,但千万别想高于居委会。


笔者参考某抖音博主的《三国士族生存法则》,整理了一套业委会生存法则,主要是为了从实际操作的角度,分享一些实用理念。比起之前整理的业委会十大原则,生存法则更实际,更具体,也更容易操作。

当然,很多条可能存在争议或歧义,不过相信业委会老手们能够感同身受。

什么是蝙蝠人?

所谓的蝙蝠人,就是能够在不同的群体切换身份的人,这种能力对于做业委会很重要。要知道,做业委会需要跟各种人打交道。街道社区、物业公司、第三方公司,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诉求,是完全不同的话语体系。即便是业主群体,也会因利益关系的不同而差异巨大。有时候,真诚反而是劣势。而会做蝙蝠人,则会大大地降低沟通成本。

回报支持业主?

我们常常以做公益自居,很多业主支持业委会的时候,也往往不求回报。但要知道,单方面的付出,是不会持久的。业主支持业委会也是有成本的,无论是做志愿者分担工作,或是提供资源解决问题,都是真实的付出。在不影响原则的情况下,业委会应该对支持自己的业主有所回报。

斗争残酷吗?

做业委会令人反感的就是斗争,因为小区利益关系到方方面面,所以斗争又不可避免。总有业主、物业公司会为了利益干扰业主自治,这一点可能是贯彻业委会始终的。对外的,对内的,斗争无处不在。每个人的道德水准各有不同,绝不要用自己的道德水平去揣测他人,否则必然吃亏。所谓不能心慈手软,就是要正视现实,做好心理准备。要么不做,要做就要全力以赴。

和居委会、物业公司的关系。

现实中,居委会也好,物业公司也好,和业委会实际上是存在博弈关系的,这一点不必粉饰。但存在博弈关系,并不代表不需要建立信任或建立合作关系。这两点并不矛盾。不少业委会认为业主自治不同于行政隶属,业委会和居委会都是群众自治组织,应该是独立平等的关系。

实际上,如果你这么思考的话,会大大增加业委会运营的难度和成本,当然,业委会也不能成为居委会的附庸,需要在业主权益和实际操作中维持一种平衡。

与君共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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