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区观察|业主都应该知道的八件事

业主都应该知道的八件事


亲爱的业主
  当你做出人生重大的投资,购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。这不仅意味着你拥有了资产,也意味着你要承担起责任。因为房产从建成的那一刻起,就注定开始陈旧衰败,这是自然的规律,就像一个生命从开始就要走向死亡。所以需要我们去维护好它,使它保值增值,让我们的投资发挥更大的价值。
  因此,买房不是使命的结束,买房是一次旅程的开始。我们也拥有了一个值得骄傲的称呼——业主
  很遗憾,就像初为父母一般,社会并没有教会我们如何做好业主,甚至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设置障碍。我们只能通过自己摸爬滚打总结经验,以期让这笔重大的投资物有所值。所以,如果你想和你的家庭过生更好的小区生活,你就必须懂得一下八件事
一、共同体原则:
  当你成为业主的那一刻起,你与小区的其他业主就因产权关系成为了一个共同体。
  无论是家门内的私有产权,还是家门外的共有产权,所有业主都不可避免地被联系到了一起。作为业主,你必须建立私利与公益的意识,在二者之间找到一种平衡。既
不能为了私利损害公益,也不能因为为了公益损害私利,这二者之间有明确的边界,法律和道德就是边界的范围。共同体意识是业主自治的基础。
二、业主自治原则:
  业主必须支持业主自治,这是最大维护业主权益的方式。
  业主自治原则是对业主权益的保护,因为自己成为自己权益的最大责任人。只有当支持业主自治成为全体业主的共识,业主群体才能将业主自治做好。反之,如果将业主的共同权力让渡给其他个人、组织,则业主的权益必然被损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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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责权对等原则:
  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,不尽责任就无法维护权力。
  如果业主不关注小区事务,权力就必然会被侵害。如果业主都不参与业主大会,则任何小区事务都无法推进。如果业主不尽责投票表决,则无法将自己利益最大化。因此,寄希望于街道社区的指导或是所谓好物业公司的“仁政”,本质上就是放弃责任的不作为。业主群体每一次权力被侵犯,其本质就是部分业主没有尽到责任。
四、依法依规原则:
  业主自治能依靠的只有法律法规。
  业主自治是一种自下而上、平等互助的自治行为。缺乏自上而下的约束力,人和人有分歧是必然,因此法律法规是决断的唯一标准。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,还是小区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、管理规约等,都应该受到所有业主的维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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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成本共担原则:
  所有的事务都有成本,业主自治也一样。
 业主在推动小区事务的过程中,总是会为了结果而忽略过程。主要原因是没有考虑成本因素,譬如要求业委会公开信息,却不允许发放补贴。要求业主大会专业严谨,却不允许聘请专业机构。要求推动某小区工程却不考虑资金来源等等。
  任何只主张权益不考虑成本的行为,都是不负责任的。
六、建立互信原则:
  所有业主都应该以建立互信为己任。
  因为业主自治需要成本,所以考虑效率因素。在业主群体里建立信任关系,从长远来看是有助于业主自治的。建立信任关系的表现为,禁止谣言,主动沟通,透明公开,科学决议。良好的邻里关系,是建立信任的基石,破坏邻里关系的行为,则需要抵制。法律是底线,而建立小区的公共道德标准,则是快速建立互信共识的方法。
七、科学决议原则:
  公共决议的目的是做出更好的决定。
  公共决议没有所谓的对错,只有合法和更好。业主自治过程中,不能将合法作为公共决议的目标,而仅仅是底线。公共决议的目标应该是如何更好,这就需要关注决议的过程,使得公共决议更加科学高效。业主应该配合公共决议,参与公共决议,为了做出更好的决定而努力。因为更好的公共决定也会必然会惠及自身。
八、共同参与原则:
  参与是对业主履行责任的第一要求。
  没有足够参与度的业主自治必然是一场空谈。即便一场业主大会达到合法票数,如果大部分业主对议题缺乏了解,仅是被动签字,决议结果也很难得到大部分业主的支持。参与有很多种,参与解决公共事务,参与志愿服务,参与竞选业委会委员,参与业主大会投票等等,业主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选择参与的程度,但应该参与小区公共事务,是业主都必须履行的责任。

  亲爱的业主你好,当你做出买房的决定,当你拿到房产证,当你搬入新家,你是否也同时明白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?或者换了问法,当你抱怨物业服务降低,当你愤怒业委会贪腐,当你作为业主的权益受到侵害,你是否会检视自己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呢?
  很遗憾,当下的社会,我们绝大部分业主还没有学会如何履行责任。这也是为什么当下会爆发如此多的物业服务矛盾的底层原因,我们履行责任的时候越麻木,我们主张权力的时候就越无助。
  所以,最后,我们每位业主都应该重复一遍我们应当知道的八件事。我们业主是个共同体,我们支持业主自治,我们明白责权对等,我们会依法自治,我们愿承担成本,我们主动建立互信关系,我们支持公共决议,我们会共同承担小区的一切。
我们做到了,小区就会变得美好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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